受理規定
保險金額的限制
年齡 |
20~29歲 |
30~49歲 |
50~59歲 |
60歲以上 |
最低投保保險金額 |
40萬 |
30萬 |
20萬 |
10萬 |
最高投保保險金額 |
70萬 |
受理年齡的限制
20足歲~70歲(保險年齡),保證續保至限70歲(含)。
註: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以同一人為限,年滿20歲。
保險期間
一年期。
繳法別
限年繳
附加附約規定
不可附加附約。
投保對象限制
不受理外籍人士投保。
其他
投保本險須與本公司之「重大疾病商品」進行體檢保額計算,並依危險職業投保規定辦理,且不受理特殊條件承保。
※『相關規定請以新光人壽投保規則所載及核保作業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