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規定
保險金額的限制
1. 最低投保保險金額:新臺幣10萬元。
2. 最高投保保險金額:新臺幣70萬元。
3. 投保之保險金額以10萬元為單位,且新光人壽加同業不得超過70萬元。
受理年齡的限制
20足歲~51歲(保險年齡)。
註: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以同一人為限,年滿20歲。
保險期間
20年期。
繳法別
限年繳。
附加附約規定
不可附加附約。
投保對象限制
不受理外籍人士投保。
其他
投保本險須與本公司之「重大疾病商品」進行體檢保額計算,並依危險職業投保規定辦理,且不受理特殊條件承保。
※『相關規定請以新光人壽投保規則所載及核保作業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