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金額內憑正本收據,實支實付各項住院醫療費用。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保單條款第五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
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但同一次住院期間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金額。
一、醫師指示用藥。
二、血液(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
三、掛號費及證明文件。
四、來往醫院之救護車費。
五、超等住院之病房費差額。
六、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費。
七、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
八、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但不包括下列費用:
請先進行身分驗證後,即可獲得網路投保資格,並進行線上網路投保。
1. 網路投保須使用要保人本人之活存帳戶或台灣核發之 VISA、MasterCard、JCB卡(商務卡不適用)。若保費超過10萬元以上,而以活存帳戶扣款者,可利用網銀帳戶約定帳戶扣款,則不受每日交易限額10萬元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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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網路投保選擇7-11統一超商ibon繳費,投保身分驗證為(1)金融憑證(2)臨櫃申請,且單筆交易達$649~$50,000者方可選擇。
紐黑夫先生,25歲男性,於新光人壽網路投保專區投保「新光人壽New Health健康保險」保險金額5萬元,保費2,430元,紐黑夫先生所擁有的保障如下:
不受理危險職業、特殊職業及拒保、特別費率類。
一年期。
限年繳。
不受理外籍人士投保。
1. 被保險人需同時符合以下規範,始可投保本商品:
註:以上所稱「個人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係包含長年期商品、一年期商品與網路投保商品等及其所附加,但不含自負額商品與團體保險。
2. 投保本公司之個人商業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以一單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