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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購抽〗ORBIS水原力三周體驗組 中獎名單
活動方式:
活動期間內,於新光人壽網路投保網站首次購買任一商品,即可參加「首購抽ORBIS水原力三周體驗組」活動,每位客戶僅有一次抽獎機會,不得累計。
活動贈品:
ORBIS水原力三周體驗組乙組 每月抽出40組 共計120組
活動期間:民國106年3月1日~民國106年5月31日
得獎公告:
本公司將在律師見證下公開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得獎者,於106/4/15前. 106/5/15前. 106/6/15前分別三次,公佈得獎名單,並且發送Email通知得獎者。
第一次抽獎結果公告,得獎名單如下
徐O妤、林O帆、邱O儀、蘇O禎、潘O儒、吳O成、李O珍、張O惠、陳O光、吳O珍、楊O如、陳O嬌、鄭O良、洪O忠、謝O雯、蘇O晴、張O仁、余O嫻、陳O惠、李O翰、彭O寧、鄭O怡、陳O傑、龔O容、王O文、陳O坤、蔡O學、鄭O怡、徐O莉、張O雁、林O舜、吳O淳、潘O君、張O延、曾O紅、楊O德、黃O珊、O如、蔡O熹、O洲

第二次抽獎結果公告,得獎名單如下
吳O昌、洪O輝、葉O瑩、劉O鋐、楊O全、蘇O維、陳O儀、洪O玉、陳O卉、陳O彥、許O伶、李O浩、羅O田、蔡O恩、陳O為、陸O敏、蔡O利、劉O菁、楊O玲、劉O瑜、林O良、蔡O翰、張O珍、蔡O瑋、洪O鶴、吳O德、李O脩、郭O妹、莊O潔、王O華、黃O慶、葉O萱、蔡O興、徐O菱、王O智、廖O鈴、張O樂、曾O伶、姜O菱、江O雪

第三次抽獎結果公告,得獎名單如下
蔣O梅、劉O玟、洪O銘、林O婷、王O南、陳O君、莊O豪、李O玲、李O鈴、廖O森、陳O雄、黃O菁、夏O倢、陳O慧、洪O榮、陳O美、楊O明、張O茹、林O晨、王O玲、蔡O娟、劉O翰、吳O頻、陳O萍、謝O傑、劉O臻、楊O儀、吳O暄、蕭O文、張O閔、陳O樺、賴O婷、李O瑾、徐O芳、吳O鈴、吳O文、黃O鋌、劉O甄、黃O臻、林O孟

領獎作業:
得獎者收到Email領獎通知後必須完成填寫資料,並於領獎通知所示期限前掛號回函領獎。
獎品寄送:
1.第一次抽獎獎品將於106/6/25前配送至得獎者客戶資料所登記保單寄送地址。
2.第二次抽獎獎品將於106/7/25前配送至得獎者客戶資料所登記保單寄送地址。
3.第三次抽獎獎品將於106/8/25前配送至得獎者客戶資料所登記保單寄送地址。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限自然人參加。
2. 新光人壽之員工因公務出差於網路投保網站投保者則不予參加本活動抽獎,若為個人自費投保者不在此限。
3. 參加本活動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已充分知悉與同意以下事項:
本公司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於參加本活動者同意之期間內,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但本公司於未經參加本活動者之同意下,不得利用參加本活動者之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行為。參加本活動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惟若資訊不完整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4. 參加本活動者可電洽本公司免費客服專線(0800-031-115),針對其個人資料行使請求答覆查詢、提供閱覽、製給複製本、更正、補充、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之權利。
5.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參加本活動者所寄出、填寫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6. 參加本活動者請自行確認所填寫或登錄之資料均為正確,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無法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品者,本公司概不負責。
7. 未於領獎期限內完成相關領獎手續或領獎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且不另行電話通知,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亦同。
8. 本活動獎品限得獎者本人使用,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9. 本活動獎品悉以實物為準,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本公司有權以其他等值品替代。
10. 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年度所得獎項金額價值累計達1,000元以上者,須納入106年年度個人所得計算;如中獎獎項金額(價值)為20,000元(含)以上者,得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得獎稅金,始可領獎。電子序號獎項為機會中獎獎品,不論消費者有無兌換,皆依法納入106年個人所得。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日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得獎稅金,始可領獎,且本公司須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請得獎者領獎時檢附身分證影本,請附上以利日後扣繳憑單之寄送。因參加本活動者而須支付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11. 本公司非獎品製造者或提供者,且與各該獎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得獎者如因本活動各項獎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概與本公司無涉,請洽該獎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
12. 本公司得檢視本活動是否有人為操作之行為,對於以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之參加者,除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或拒絕其參與本活動外,並得保留法律追訴權。
13. 本公司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活動期間: 民國 106 年 03 月 01 日 至 民國 106 年 0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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