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金額的限制
投保方式為臨櫃申辦、金融憑證及既有保戶OTP者,單一公司累額限1500萬,同業累額限1500萬。
投保方式為非既有保戶OTP者,單一公司累額限1200萬,同業累額限1200萬。
旅遊地點為歐洲申根地區 | 旅遊地點為非歐洲申根地區 | |
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 | 最高上限為主契約之20%,但最高以150萬為限。 | 最高上限為主契約之10% |
海外突發疾病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 最高上限為主契約之20%,但最高以150萬為限。 | 最高上限為主契約之10% |
註1:上述保額上限依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之差異化管理重點指標項目作調整;同業累積限額為同業網路投保通路。
註2:未滿7足歲之被保險人累計本公司及同業之旅行平安保險上限為200萬(含)且僅受理失能保障。
受理年齡的限制
被保險人投保年齡限制:
0~未滿7足歲。(父母可為未滿7足歲之子女投保)
20足歲~70歲。(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同一人)
投保對象的限制
不受理外籍人士投保。
受理天數的限制
國內旅遊上限90天,國外旅遊上限180天。
其他限制
身故受益人以直系血親、配偶或法定繼承人為限。
出發地點:投保時出發地須為台、澎、金、馬地區,其他地區均無法受理。
不受理攀登三千公尺以上高山為目的投保者。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投保限制(1)旅遊地點為國內者不得附加(2)須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主約)+傷害醫療』方可附加。
※『相關規定請以新光人壽投保規則所載及核保作業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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