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未來 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說明
活動期間109/7/22~12/31購買新光人壽網路投保Up Cash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乙型)或 EZ Cash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乙型)繳費成功

  •  1.新契約繳費滿15萬就可參加「光芒閃耀」抽獎活動獲得一次抽獎資格,活動獎品20分鑽石白金項鍊乙條(獎品市價約新台幣2萬5千元以上)。

  •  2.新契約滿20萬元就可獲得參加「極致璀璨」抽獎活動一次抽獎資格,繳交保費滿25萬元就可獲得二次抽獎資格,以此類推,每增加5萬元保費就多一次抽獎資格,活動獎品為1克拉鑽石白金項鍊(獎品市價約新台幣27萬元以上),

  •  3.本活動限自然人參加,新光人壽在職員工均不得參與本抽獎活動,以示公允。

  •  4.本活動不得合併保單金額或累計分期保費計算,中獎人領獎後一年內若有契約撤銷之情事,本公司有權要求撤回未拆封使用獎品或刷卡金,若相關獎品已使用本公司亦可要求賠償獎品成本價值。

  •  5.本活動領獎者須於本公司發出中獎通知一周內回覆本公司是否領取該獎項,中獎人應於領獎期限內依相關規定完成領獎手續,逾期視同放棄,獎項將由候補順位遞補,且不另行電話通知,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亦同。

  •  6.活動獎品以本公司所提供抽獎獎品為主,恕不接受折現或退換貨,領獎者不得要求只領取部分獎品或分次領取,每位中獎人須提供一處獎品配送地點不得要求分多處配送;得獎人須於規定日期內繳交身分證正本及贈品稅單據等相關文件後,中獎人須自行支付中獎代扣所得稅。中獎者任一階段程序未完成或拒絕繳交應負擔費用時,皆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  7.所有獎項之規格、顏色以實物為準,網頁上照片僅供參考,中獎者不得提出挑選顏色款式要求;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本公司有權以其他等值品替代;中獎者不得要求將獎項讓與他人,也不得要求變換或折換現金。本活動獎項不包含保固及維修服務。

  •  8.參加本次「4C鑑定所」活動中獎者,光點相關使用規定及注意事項請參照本網站說明。

  •  9.參加本活動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已充分知悉與同意以下事項:

  • 本公司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於參加本活動者同意之期間內,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但本公司於未經參加本活動者之同意下,不得利用參加本活動者之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行為。參加本活動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惟若資訊不完整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 10.參加本活動者可電洽本公司免費客服專線(0800-031-115),針對其個人資料行使請求答覆查詢、提供閱覽、製給複製本、更正、補充、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之權利。

  • 11.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參加本活動者所寄出、填寫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12.參加本活動者請自行確認所填寫或登錄之資料均為正確,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無法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品者,本公司概不負責。

  • 13.本活動僅限中華民國國民參加,獎品寄送地點限於臺灣本島。而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年度所得獎項金額價值累計達1,000元以上者,須納入當年度年度個人所得計算;如中獎獎項金額(價值)為20,010元(含)以上者,得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得獎稅金,始可領獎。電子序號獎項為機會中獎獎品,不論消費者有無兌換,皆依法納入當年度個人所得。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請得獎者領獎時檢附身分證影本,以利日後扣繳憑單之寄送。因參加本活動者而須支付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 14.本公司非獎品製造者或提供者,且與各該獎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得獎者如因本活動各項獎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概與本公司無涉,請洽該獎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

  • 15.本公司得檢視本活動是否有人為操作之行為,對於以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之參加者,除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或拒絕其參與本活動外,並得主張一切法律上權利。

  • 16.本公司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